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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意联盟章程

一、总则
本联盟定名为「健康产业创意联盟」 (以下简称「创意联盟」),其英文名称为「Wellness Consortium」(以下简称「WC」)。
1、创意联盟为非以营利为目的,结合产、学、研等机构之组织,系为创造一跨领域互动之平台,提升国内厂商创新之意愿,推动整体产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,增加企业竞争力,并藉由推动新世代创意联盟计划,以汇聚国内所有产业之发展共识,并促进各产业间之国内与跨国合作为宗旨。
2、创意联盟为非法人之组织,创意联盟以创意中心为最高权力机构,由Wellness Lab创意中心(以下简称「创意中心」)负责,总筹管理创意联盟营运事宜。

二、任务
创意联盟之任务如下:
建立健康产业创意激荡的平台与机制,以提供并强化产、学、研等相关机构、团体与人员之间的结合与互动关系。
搭建会员之间共享信息、培训、交流、合作的平台,促进产业资源有效利用,协助会员解决发展中  遇到的问题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。 
促进会员参与创意设计相关产品、技术、解决方案、服务的提供和运营,协调会员之间相互配合,形成良性的产业链和产业发展环境;
积极引导会员参与健康创意产业发展,协助会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意设计产品和技术研究开发;

三、会员
1、会员资格
凡认同创意联盟宗旨之国内外个人、公司或企业团体,皆可申请加入会员。
2、入会程序
符合会员申请资格者,应填具入会申请书,经创意中心审核通过,为创意联盟会员,参与创意联盟之各项活动。
3、会员权利
(1) 为会员提供各种与健康创意产业相关的业务咨询与政策咨询。
(2) 定期为会员单位举办相关产业研讨会。
(3) 根据会员的要求协助组织有关其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业务的市场推介活动。
(4) 会员可以免费或优惠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。
(5) 会员可以免费发布创意点子、产品、技术或产业需求信息。

4、会员义务
(1) 遵守创意联盟章程、决议案、管理运作办法及相关规定。
(2) 维护本联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;
(3) 协助创意联盟之拓展;
(4) 充分尊重联盟会员间的知识产权;
(5) 联盟会员要平等、诚实、守信、不得欺诈。

附则
1、本章程经公布后实施,本章程之修正案亦同。
2、本章程,于会员入会申请通过后,对该会员自动生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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